2021年7月28日下午,建行长沙湘江支行组织人员学习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安全防范要求》的通知。
为落实国家标准化改革要求,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根据当前技术发展和相关标准的执行情况,对《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745-2017)、《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GA858-2010)、《银行自助服务亭安全防范要求》(GA1003-2012)、《自动柜员机安全防范要求》(GA1280-2015)等标准进行整合,编制了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性标准《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以下简称《标准》),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办公室负责人对贯彻落实《银行安全防范要求》进行了布置。
一是认真组织《标准》的培训学习。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宣讲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解读《标准》内容,切实让全行员工学懂吃透《标准》,真正理解掌握《标准》中规定的实体防范、技术防范等安全防范要求,认真按照《标准》组织开展安全保卫工作,提升我行安全防范的整体水平。
二是按《标准》进行对照排查。《标准》规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体安全防范要求和营业场所、自助设备、自助银行、业务库、保管箱库、联网监控中心、数据中心、数据机房、设备间等重点防范场所和部位的安全防范要求,是上述重点防范场所和部位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审批验收、日常检查、安全评估的依据。办公室要认真按照《标准》的安全防范要求,结合新一轮安全评估对所辖营业网点、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对照排查,认真梳理重点部位在实体防范、技术防范等方面与《标准》要求存在的差异,未达到《标准》防范要求的列出整改计划,尽快使我行营业场所达到《标准》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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