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青年员工岗位成才,建行宿迁分行近日出台了青年员工岗位学习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员工岗位学习积分有六个方面组成。即:一是参加各类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如:AFP、CFP、注册会计师等、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精算师、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律师等);二是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继续学历教育;三是参加总行统一组织的岗位资格考试和岗位必须的从业资格考试(如:会计从业资格、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和技能达标考核;四是参加与银行业务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如: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和职称英语考试;五是参加各类知识技能竞赛、发表论文;六是被上级行采用专题研究报告、工作方案和创新工作意见。
《办法》规定,青年员工入行两年内积分须达到10分;三年内须达到15分;五年内须达到所在岗位规定的分值。对公客户经理、个人信贷客户经理必须达到40分;个人金融客户经理必须达到40分,并通过AFP资格考试;柜面员工必须达到25分;晋升岗位职务时,其岗位学习积分必须达到年度规定积分;积分低于时限要求积分的,年度不得评为先进个人;积分低于时限要求积分80%,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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