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滨州分行召开用印电子化审批实施大会。滨州分行各经营单位、本部各部室分管行长(经理)、OA系统管理员等八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建鲁函〔2012〕169号《关于在全省建行系统推广用印电子化审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介绍了推行用印电子化审批管理的意义,讲解了用印电子化审批流程,并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确保用印电子化审批使用和管理的安全、有效、快捷,滨州分行就如何做好用印电子化审批的规范管理,确定了四项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用印电子化审批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针对用印电子化审批与传统的纸质审批不同之处,首先修改、补充、完善原有的管理制度、办法,加强规章制度的建设,制订奖惩分明的激励办法,确保管理的规范性、制度化;其次加强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员工进行制度的培训学习,使员工充分认识强化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风险的重要性,确保执行落到实处。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安全高效运行使用。用印电子化审批涉到印章管理部门、法律事务部门以及各印章使用部门,只有明确各部室、人员的职责分工,各施其职、相互协作,才能保证系统的完整运转。系统的运行管理、技术维护、参数导入申请、设置、法律审查、事后审计、非现场检查等职责按照“一人一证、角色匹配、按证论责”原则进行管理,要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加大监控力度,加强对有权人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各个环节运行合规性。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素质。用印电子化审批相对于传统的印章管理模式是一个全新的理念,这就对管理员的素质有了更高要求,不仅仅要求合规观念强、熟悉行政印章管理制度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还要求熟悉系统应用与管理,能够独立处理系统应用管理出现的问题等。因此,要经常对印章管理的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制度办法、警示教育、银行专业业务知识培训,以增强印章管理人员的风险观念和履岗能力。
四是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操作的规范性。面对新的用印方式,要尽可能的消除需用印人员的抵触心理,避免嫌繁、图快的不当操作,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在印章系统中,用印发起人能认真、详实地填写用印审批单中的各项栏目,确保所填写内容与实际用印内容一致、用印事项限定在最终签批人签批权限之内、用印内容类型选择正确,用印发起人要对实际用印内容的正确性负责,确保实际用印的纸质材料与电子审批的用印内容完全一致,且内容注明详实、清晰,不得夹杂其它用印材料,以达到系统操作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