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水电类不良贷款的爆发,永州市分行积极主动化解不良风险,加大处置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贷款损失;同时分析原因,拿起法律武器,重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以求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
永州市双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2日在建行永州市祁阳支行贷款1800万元,期限为五年,以电站的在建工程资产作抵押。但是,在贷款的使用过程中,贷款资金50%被挪作它用,致使三级电站中,只有二级电站基本建成,第一、三级电站无法动工完成,给我行的信贷资产带来了巨大的威胁。经人民法院判决和强制执行,对该公司电站抵押资产进行了拍卖,但信贷资产损失巨大。
痛定思痛。建行永州分行及时寻找损失原因,吸取教训,除了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外,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我行的合法权益。经查,该公司成立时,存在虚假资金注册行为,贷款使用时,存在挪用资金行为,资产查封期间,擅自处置部分法院查封物三项违法行为。市分行责成资产保全部向公安部门报案,及时立案侦查,经过四个月的严密侦查,其公司实际负责人欧军红已被公安机关经人民检察院批捕,并以虚假资金注册,挪用资金,擅自处置查封物三项违法行为,起诉到法院,不时,当事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以昭后人。该案侦破诉讼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给那些想钻银行管理漏洞的人敲响了警钟;同时为永州市分行的员工上了一堂很好的法律课,对永州分行的信贷文化的建设将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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