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建行大同和平街分理处认真落实案件防控工作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做好案件防控工作。一是组织全行员工学习总行关于基层机构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的新内容,并根据以往检查容易出现的问题重点作出四项要求:要求授权柜员授权时应认真审核操作情况,并及时在相关业务凭证上签字;要求每天日终及时勾对交易流水;要求个人电子银行网点签约内容必须与客户申请一致;要求现金柜员不能兼自助设备加钞岗位。二是严格落实总行电子银行部《关于规范操作,健康发展电子银行业务的通知》,要求柜员在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时必须做到两个“禁止”和两个“必须”。即:坚决禁止虚假交易行为,坚决禁止虚假签约和代客签约;签约电子银行必须登记客户本人手机号码,必须向客户提示风险,防止诈骗。三是每月根据现场巡查和非现场检查等形式,评比一名遵章守纪、合规操作的员工,并给予表彰奖励,使员工能在工作中相互提醒,规范操作,以此带动全行员工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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