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及中长期贷款合同规范工作的自查要求,延安分行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对截至2011年6月底新发放贷款走款两率以及中长期贷款合同修订执行率(2+1=三率)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建立和完善了三类“名单式”监测台账,深入贯彻落实陕西工行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执行年活动,强化管理、严防风险,切实发挥贷款新规在信贷管理和风险防范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安排,扎实开展自查。分行成立了信贷管理部、内控合规部组成的联合检查小组,逐条对照银监局自查工作要求,对2011年以来以来固贷、流贷、个贷新发放贷款执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核查,通过信贷台账系统检查,调取纸质信贷档案资料50份,检查各类贷款户1502户,金额358232万元,尤其是对已归入可不执行受托支付的贷款逐笔排查,确定真实性;按照银监会关于中长期贷款合同修订的最新口径要求全面梳理和排查截至2011年6月末有余额的中长期贷款。
二是严格制度执行,认真建立8款新规走款“两率”名单式管理台账,自查工作认真细致进行,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客观、全面的评价和报告,工作台账记录详实,报表台账全面真实完整。根据核查结果,建立了截至6月末的三类明细台账, 7月份起,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按月更新上报,确保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
三是完善管理办法,促进新规贯彻实施。为促进贷款新规贯彻实施,按照总省行及银监会要求,建立健全实施细则,规范操作流程。第一完善提款审核职能。设立信贷监督执行中心,专职负责放款核准、作业监督、提款审核,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第二加强系统改造工程。实施无纸化审批,我行CM2002系统进行了改造,增加了受托支付对象名称、开户行、帐户等相关信息,增加系统对提款审查的控制功能,提高系统操作水平。第三及时修订并完善相关的合同及协议。分别对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流动资产借款合同、小企业借款合同、委托支付协议、账户监管协议等合同文本进行了完善和修订。第四制定相关贷款管理办法。分行按照《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制定了贯彻执行意见。
四是强化流程管理,严防风险隐患。按照总省行及银监会要求,分行强化在贷款审批、发放、提款、作业监督各个环节加强贷款的管理。在审批环节,明确提出加强资金用途的审核;在贷款环节,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明确支付方式,填写委托支付协议;在提款审核环节,严格审核并登记或填写提款通知书,注明付款用途,账号,金额等要素;在作业监督环节,做到前提条件落实,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合规,资料内容完整。
五是严格制度执行,落实责任,加强分析研究。第一严格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相关要求及总省行规定,加强贷款全流程管理,特别是要加强贷款发放与资金支付管理。要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支付需求和项目建设进度发放贷款,对违规责任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落实处罚措施,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应受托未受托贷款14笔,根据《陕西省分行信贷监督执行行为违规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对14笔贷款经办人七名责任人做出违规积分3分,全行通报批评处理。第二加强分析调研,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客户经理要加强客户走访,及时了解客户信息以及同业做法,并按周向省行反馈本行办法及流程的实施进度。做好客户维护工作,营造实施环境,减少业务摩擦,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第三加强信息沟通及交流。利用内网平台在系统内加强信息沟通及交流,学习和借鉴其他分行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与监管部门密切配合与沟通,做好向监管部门信息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