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工总行2011年1月1 日起在全辖内推广应用行政印章管理系统以来,工行黄冈分行在上级行具体指导与督促下,市分行本部与各支行陆续推广与应用了行政印章管理系统,取得了较明显效果。但从实际操作过程来看,仍有部分支行印章使用游离于印章管理系统之外,或是选择性地使用印章管理系统,使行政印章的使用失于监管,易形成潜在风险。针对存在的问题,该行作出严格规定,要求各用印单位加快整改,进一步加强行政印章管理系统应用工作,全面杜绝涉印风险。 一、切实提高对应用行政印章管理系统的认识。推广应用行政印章管理系统,是加强内控管理、防范涉印风险的重要途径,是上级行对印章使用管理的硬性要求。该行要求各级管理人员要转变观念,强化和规范行政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坚决落实和执行行政印章使用审批制度,规范用印管理机制,适应“印章不可接触,用印远程审批,记录备案可查”的印章管理新模式,切实做到规范管理,合规用印。各支行行长、分管行长、印章专管员要切实担负起印章管理责任,必须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能为图简便、怕麻烦对印章管理系统避而不用。
二、全面推行行政印章管理系统的应用。该行提出,从即日起,凡需要用印的,一律按系统审批流程操作,实行行政印章管理系统“全覆盖”,坚决杜绝不经过系统处理而使用印章现象。从2011年8月1日起,凡发现有未经行政印章管理系统而使用行政印章的,不论什么原因,不论使用次数多少,其行政印章一律上收市分行保管;对长期不使用行政印章管理系统的,对其相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三、加强行政印章使用的责任管理。该行决定,将加大对各支行行政印章使用、管理的现场与非现场检查力度,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印章管理混乱、使用不当、管理职责不明确、造成涉印风险或案件事故的,按总行有关规定对所有责任人员进行严厉问责;对越权签批、自批自用、不按规定履行用印审批或审查、违规不通过系统审批用印等行为,不论是否造成案件事故的,一律按严重违规行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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