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衡阳分行紧紧围绕“同业第一、系统进位”工作目标,以防范法律风险为重点,积极支持各项业务发展创新,充分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1-6月份共完成融资类法律审查共计169笔,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书92份,法律咨询意见书16分,共提示风险点400余处,设计防范措施共计500余条。审查各类非格式合同文本、各项规章制度共计56份,接受口头咨询137件,提出法律建议等300余条。
一、突出法律审查重点,确保信贷业务健康发展。近年来我行各项业务不断发展创新,除传统信贷业务外转型业务发展迅速,法律审查以信贷业务为重点,准确界定其法律性质和涉及的法律关系,全面提示法律风险及重要合规风险因素。对个别存在的较敏感和棘手的法律问题,法律审查不是简单地提出反对意见,而是在充分揭示各项风险点的基础上尽量争取为业务设定切实可行的法律条件和风险防范措施,敢于和善于利用法律空间支持业务的开拓和发展,有效保障了信贷业务健康发展。
二、规范法律审查程序,提高法律审查工作效能。法律部门一直以衡阳分行提高机关效能的要求为准则,健全审查制度、优化审查流程,主动接受各支行的建议及各部室的评价,以此推动工作开展。为保证法律审查工作与业务工作的顺畅衔接,法律部门通过审查提前介入,重大项目全程参与,规范法律送审形式,明确审查限时等方式有效提高了法律审查工作效率、完善了法律服务功能,确保审查流程简便、实用,以规范体现价值,以服务提升效能。
三、督导落实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审查作用。针对法律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存在缺乏检查和监控现象,法律部门特别制定了《法律意见采纳情况表》,要求送审部门在收到法律审查意见后及时回复表格,通过跟踪监督掌握和评估法律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改善了法律审查中重审查、轻落实现象,切实保障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同时有助于审查经验的积累,帮助提升法律审查的水平和质量。
四、加强调研学习,提升法律审查人员综合素质。近年来法律审查领域逐渐扩大,作为审查人员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还要及时了解全行业务发展新动态,通过不断的学习提升综合素质以适应工作需要。今年以来法律部门有计划的进行了新法的调研学习,如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从实用的角度进行分析学习;另外重点对上级行的法律工作指引及法律审查新规展开学习讨论。以学带审、以审促学,形成良性互动,通过理论学习更好地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