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黄冈分行在今年落实总行党委《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中,力求建设符合本行实际的惩防腐败体系,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切实搞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
该行党委通过集中认真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后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根本性制度,全行要把各阶段各方面的体系构建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框架,为贯彻落实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是纳入“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分行党委作为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工作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行长负总责,确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具体抓。把廉政教育、廉洁从业、制度建设、内部监督、案件防查、行风建设、源头治腐等权力监督制约任务,部署、分解和落实到相关部门。并要求党委宣传部、财务会计部、风险内控部、人力资源部、运行管理部、监察室、保卫部等承担牵头任务的各部门制定出具体的实施计划,协作单位按照职能分工,主动配合牵头单位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
二是纳入组织保证方面“一岗双责”的联动机制。该行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到位。通过建立“严密制度,严格执行,严格管理,严肃问责”机制,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始终牢记“业务发展第一要务、内控案防第一责任”的双重职责,切实做到两个成果一起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摆上全行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规划、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监督一级的联动机制,切实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纳入以责任考核为重点的工作机制。该行在落实党委委员、副职领导干部向党委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度过程中,党委委员、副职领导干部将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工作进展情况作为一个重要方面,进行专题汇报;各部门主要领导在述职述廉时,也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接受群众评议。该行修订了《中国工商银行黄冈分行廉政和案防责任制量化考核评价办法》,对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廉政教育、廉洁从业、制度建设、内部监督、案件防查、作风建设和源头治腐等方面的情况。考核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般不作变更,三级指标及具体的量化评分标准根据当年工作重点作出适时地调整。
到年底,分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对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依据制订的量化考核标准,采取“自查自评、分片集中、行际交叉、权重测评、综合考核”的方法进行检查。
四是纳入以责任追究为重点的奖惩机制。该行在严格责任考核的基础上,健全表彰机制,每年对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先进单位和个人一同进行表彰。对搞形式主义、敷衍了事等贯彻不力的支行、部门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以强化执行意识,维护制度权威。按照省分行党委《关于深化和推进廉洁从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着力抓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严格落实总行《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范职务消费意见、防止利益冲突管理办法、办案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信访举报工作规程、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在全行逐步形成了健全的廉洁从业规章制度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力争反腐倡廉建设达到和保持同业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