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铁岭市中心支行“关于规范假币收缴操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工商银行铁岭分行结合本行实际,重新修订《假币收缴操作规程》,以进一步规范假币收缴操作。
一、6月1日起在全辖各网点统一使用“假币收缴专用盒”,用于存放假币收缴、鉴定所需的章(戳)、凭证、登记簿及相关用品,指定专人保管,保证随时处于待用状态。 二、6月1日起启用人民银行统一格式和制式的《假币收缴登记簿》,详细记载假币收缴情况。 三、已作废不再使用的“假币收缴凭证”立即作废销毁,不得存放在网点。 四、柜员进行假币收缴必须依据修订后的《假币收缴操作规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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