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分行根据总省行《关于开展信贷合规检查的通知》要求,由监察内控部与信贷管理部联合组成检查组,制定检查方案,组织人力于4月下旬对信贷业务经营中的评审违规、合同违规、支付违规、抵押违规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大检查。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在评审违规方面。该行在调查与准入、评级与授信、评估与审批环节能严格执行总省行有关政策制度,不存在有条件审批无条件走款、超额授信、逆程序评审、“三无”审批(无营业执照、无贷款证、无评审报告)等违规行为。
二、在合同违规方面。该行不存在无协议承诺、贷款宽限期长、整借整还、前轻后重、固定利率等违规问题。但在贸易融资业务中存在执行贴现利率,其高过贴现利率的综合收益部分进入中间业务收入,部分信贷资料中无中间业务收入凭证,个别贷款合同存在填写不规范问题。
三、在支付违规方面。该行设立信贷监督执行中心,隶属于信贷管理部,实行放贷分离。不存在贷放不分、超限额自主支付、借户支付、绕道支付等违规行为,但在自主支付方面,存在未严格执行自主支付规定的问题,对贷款资金的监督支付作用发挥不够。
四、抵押违规方面。该行不存在承诺做押、规划做押、公益做押、预收款做押、借款做押等违规抵押担保行为。
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增强该行了信贷政策制度的执行力,为促进全行信贷合规经营,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