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泰安工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妥善处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
一、准确理解和认真执行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国办发[2011]1号文下发后,该行所受理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一是严格执行差别化的首付款和利率政策。二是严格执行当地政府限购政策。对不符合国家政策购买住房的借款人,不得发放贷款,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的限购政策做好客户的沟通解释工作,积极妥善处理好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二、切实规范个人借款合同签署与电子化审批工作。该行要求各支行不得在贷款审批同意前,由借款人单方面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避免引发客户的纠纷。
三、规范客户经理的操作行为。客户经理在受理、调查个人贷款时,要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告知客户贷款是否发放以及贷款成数、利率、具体放款日期等以我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并将相关谈话内容记载在《个人贷款客户谈话笔录》中。
四、积极做好业务的受理和服务工作。该行在受理个人贷款业务过程中,打造个人贷款服务新模式,坚持市场开拓与风险管理并重,使个人信贷业务在稳健增长的同时,效益不断提升、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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