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监局以及总行下发的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文件精神,工行榆林分行对辖区内所有融资平台贷款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积极参与融资平台贷款会谈,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进行了定性分类。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提出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积极化解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2011年,榆林分行在加大对融资平台贷款清查的基础上,加大对到期平台贷款的清收工作,一季度,该行共收回平台贷款5000万元,为下一步整改平台贷款奠定的基础。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自银监部门布置开展政府融资平台工作后,该行立即了成立以分行行长为组长,信贷分管行长为副组长,信贷管理部、公司业务部、授信审批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权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信贷管理部牵头对政府融资平台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要求,制定措施,落实职责,确保按要求做好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清理工作的管理要求。
二是牵头组织清理协调工作。按照上级行和银监局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各债权银行与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对账,商议解决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保全、分类处置方案,并对做好平台公司贷款清理后续工作向参贷行进行工作提示。牵头组织清查工作“四方会谈”,共同商讨债务偿还问题的解决方案等。
三是建立监测制度,定期报告制度。每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企业最新情况。要提高问题的预见性及预警性,加强信息反馈沟通,及时向上级行相关部门反映工作进展等情况。
四是严格控制新增融资平台贷款的投放。今后严格规范信贷管理,切实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要落实借款人准入条件,按商业化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审慎评估借款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凡没有稳定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的,不得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