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工行榆林分行在评级授信业务审查中始终坚持“结构调整、区别对待”的原则,以合理把握授信总量和结构调整为主线,充分发挥授信的融资引导功能,多措并举改善企业融资结构,促进全行贸易融资业务健康发展。
一、严格控制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限额,发挥授信刚性控制作用。近年随着榆林能源新都建设步伐的加快,民营经济得到了跨越式发展,这些企业大部分以家庭为核心,资金实力较为薄弱,财务制度不健全,对下游客户依存度较高,且对行业的敏感性较弱,为此榆林分行对上述企业仔细研究、认真甄别,对那些下游客户不稳定、生产能力弱、资金实力一般的企业,通过授信刚性控制措施,有选择的引导他们将贷款与企业物流、现金流对应,解决流动资金贷款分流改造问题,逐步实现流动资金向贸易融资转化。
二、加强授信方案的创新,科学支持前台营销。对优质客户适当增加少量流动资金贷款带动贸易融资、存款、中间业务的全面发展,实施信贷品种组合的科学化管理和决策;对存量贷款客户在审核授信额度时,通过实行流动资金贷款限额管理,适度增加贸易融资授信空间的办法,在支持企业发展的同时实现存量贷款结构转型。
通过授信对融资的引导功能,该行贷款品种结构调整取得进展,贸易融资替代流动资金贷款初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