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工行榆林分行根据总、省行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改革流程、改进服务年”活动,继续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强化服务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质量,从抓机制入手,发挥“四个职能”,做到“四个提升”。
一是发挥监督职能,提升服务监测水平。建立科学的监测考评机制,采取现场服务管理与远程监控管理、内部检查和外部监测、神秘人与客户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服务质量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形成服务改进的长效督导机制。
二是发挥考核职能,提升服务绩评水平。建立有效的服务绩效奖罚机制,根据总行2011《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榆林分行服务考核管理办法》,通过考核杠杆、“一把手”工程,使各级管理者更加重视对服务工作应有资源的配置,投入更多的精力,自觉管好和做好服务工作。
三是发挥组织职能,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建立全行服务保障机制,在二线部门和管理部门大力倡导承诺服务,每个岗位都为其服务对象订立满意的服务承诺,真正形成网络化、立体式、全行型大服务格局。
四是发挥协调职能,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办公室服务工作的牵头协调作用,定期(半年)不定期的召开由法律、个金、银行卡、电子银行等专业参加的服务主要问题分析会、服务工作研讨会等,有的放矢地开展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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